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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全国自考《西方政治制度:00316》试题和答案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9日 来源:湖南大学自考办

全国201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西方政治制度》试题和答案

课程代码:00316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近代史上第一个确立宪政制度的国家是(   A   )1-71
A.英国 B.美国
C.法国 D.荷兰
2.近代国家主权理论的创始人是(   A   )2-80
A.布丹 B.霍布斯
C.洛克 D.卢梭
3.在美国,标志着妇女选举权得到确认的是(   C   )3-112
A.第15条宪法修正案 B.第17条宪法修正案
C.第19条宪法修正案 D.第23条宪法修正案
4.最早通过立法规定实行秘密投票的国家是(  B    )3-117
A.奥地利 B.澳大利亚
C.新西兰 D.西班牙
5.选举产生德国总统的是(   C   )3-123
A.两院议员 B.全体选民
C.联邦大会 D.选举人团
6.政党由其代表的阶级中的一部分人所组成,他们是(  D    )4-141
A.最富有的分子 B.最有文化的分子
C.最底层的分子 D.最积极、活跃的分子
7.英国的托利党在19世纪30年代演变成为(   B   )4-142
A.自由党 B.保守党
C.工党 D.自由民主党
8.在英国,影子内阁的成员指(  C   )4-156
A.执政党的前座议员 B.执政党的后座议员
C.法定反对党的前座议员 D.法定反对党的后座议员
9.现代西方民主制度的核心和主要标志是(   D   )5-167
A.内阁制度 B.联邦制度
C.总统制度 D.议会制度
10.法国国民议会议员的任期是(   C   )5-175
A.3年 B.4年
C.5年 D.6年
11.下列国家中,议会两院地位和权力大致相等的是(   B   )5-179
A.英国 B.美国
C.法国 D.日本
12.日本转向“象征天皇制”及确立议会君主制的时间是在(   D   )6-199
 
A.20世纪初 B.明治维新之后
C.一战后 D.二战后
13.西方国家最为普遍的一种政府组织形式是(  A    )6-205
A.内阁制 B.总统制
C.半总统制 D.委员会制
14.法国的半总统制又被称为(  D    )6-208
A.“拿破仑体制” B.“密特朗体制”
C.“希拉克体制” D.“戴高乐体制”
15.下列地方政府类型中占主导且数目最多的一种类型是(   A   )7-227
A.一般地域型地方政府 B.市镇型地方政府
C.民族区域型地方政府 D.特殊型地方政府
16.20世纪末西方国家掀起了新公共管理运动,其导向是(   C   )6-220
A.民主 B.法治
C.效率 D.平等
17.“强市长制”可以归入下列城市政府组织形式中的(   B   )7-240
A.议会委员会制 B.市长议会制
C.议会市长制 D.市长经理制
18.2009年以前,英国民事、刑事案件的最高上诉审判机关一直是(  B    )8-255
A.最高法院 B.议会上议院
C.议会下议院 D.大法官部
19.在英国,法律上保持独立性且法院也自成系统的地区是(  A    )8-256
A.苏格兰 B.英格兰
C.威尔士 D.北爱尔兰
20.西方国家的大陪审团又称“起诉陪审团”,只用于(   D   )8-263
A.经济案件 B.民事案件
C.行政诉讼 D.刑事案件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2分,共12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
 
21.法治原则的主要内容有(   BCDE   )2-96
A.多数决定 B.司法必须独立
C.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D.法律必须是普遍的和公开的
E.以维护人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为最终目的
22.选举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   BCDE   )3-117
A.选民公开表明自己的投票意向 B.候选人情况公开
C.选举过程公开 D.候选人公开表达自己的见解和主张
E.公布竞选资金的来源与使用情况
23.在西方国家,利益集团直接影响政府的主要形式有(  ABCD    )4-163
A.政治请愿 B.在政府中寻找代理人
C.议会游说 D.通过法院对政策进行挑战
E.寻求国际干预
24.西方国家对议员的任职资格限制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包括(  ABCDE    )5-173
A.国籍资格 B.居住资格
C.职业资格 D.保证金制度
E.提名限制
25.下列元首中属于虚位元首的有(   AE  )6-198/199
A.英国女王 B.美国总统
C.法国总统 D.德国总统
E.日本天皇
26.行政区划应遵循的原则有(    ABCDE  )7-228
A.推动经济发展 B.加强控制和提高管理效率
C.促进民族团结和发展 D.照顾自然条件和历史传统
E.保持稳定又适时调整
非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27.宪政2-96
答:
宪政可以理解为宪法政治。在实践层面,宪政就是依宪法建立政治制度,开展政治活动。在制度层面,宪政主要指称一种近代以来形成的政治制度,这种政治制度以宪法为标志、以人民主权为合法性基础,以代议制民主为行使权力的方式,实现了权力的分立与制衡、确立了司法审查制度等一套制度结构。
 
28.左右共治4-157
答: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法国数次出现“左右共治”局面,即由于左翼政党和右翼政党分别赢得总统选举和国民议会的选举,因而出现左翼总统与右翼总理或者右翼总统与左翼总理,共同领导政府,掌握国家的行政权。
 
29.议会党团5-183
答:
议会党团是指为协调政党或政治倾向相同的议员在议会中行动的一种组织,一般由同一政党或者虽然不是同一政党,但政治倾向相同或相近的议员组成,并以该党名称命名或以几个政党的名字联合命名。
 
30.单一制7-223
答:
单一制是一个主权国家的中央政府将国土划分成若干行政区域并设立相应的地方政府的一种结构形式。
 
31.罗马法1-63
答:罗马法,一般泛指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它既包括自罗马国家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皇帝的命令、元老院的告示、成文法和一些习惯法在内,也包括公元7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2.当代政治学划分政体的主要依据是什么?0-45
答:从当代政治学对各国政体的研究以及对当代各国政体的划分比较来看,人们在划分政体时主要是依据最高国家权力的构成(一个人还是一个集体)、产生方式和任期、中央国家权力机关的设置以及它们之间的权力分配、地位和相互关系等,尤其是国家的立法机关与国家元首和行政机关的权力配置和相互关系。
 
33.西方国家所实行的代议制遵循哪些具体原则?2-92
答:(1)人民通过代议机关行使国家主权。
(2)人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
(3)代议机关必须遵循严肃的议事规则。
(4)少数服从多数与保护少数原则。
(5)代议民主并不排斥直接民主。
 
34.简述选举地理学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形式。3-122
答:
选举地理学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如下几种:
(1)一是将本党占有较大势力的小片区域连在一起,形成一个选区,使本党有可能在该选区获胜;
(2)二是将不支持本党的选民分散到各个选区,使他们在各个选区都不可能形成多数,从而有助于本党在各选区获得相对多数的选票;
(3)三是将不支持本党的选民统统划入一个或少数几个选区,本党候选人虽然可能在这些选区落败,却保了重点,得以在其他选区获得较大的胜利。
 
35.二战以来西方国家政府首脑权力不断强化的原因是什么?6-217
答:
二战以来,政府首脑的权力不断强化,并形成高度的集中,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下列因素促成的:
(1)第一是政府首脑拥有的任免政府成员及改组内阁的权力使得部长和大臣们越来越依附于他;
(2)第二是现代政府所面临的复杂的国内外形势越来越需要政府特别是其首脑快速作出决策;
(3)第三是政府首脑参与的各类活动使他很容易成为新闻报道的焦点并成为内阁政策的权威发言人。
 
五、论述题(本题12分)
 
36.试论述雅典城邦民主制的意义和局限性。1-56
答:
一、雅典的城邦民主制,不仅曾大大地促进了雅典经济的发展,对雅典国家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对于后世特别是西方政治发展和政治制度的型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雅典城邦民主制度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古代民主的典范,并且为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实践经验和理论资源。
1、主权在民原则
雅典的城邦民主制体现了自由平等的公民的主权,为后世民主政治理论提供了一个主权在民的原型。
2、法治原则
在古希腊的政治思想中,已经有了区分宪法与法律的观念,宪法是城邦的最高法律准则,宪法是“城邦一切政治组织的依据。
二、雅典城邦民主制作为历史上存在的一种制度,不可避免地有其历史的局限和制度的局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雅典城邦民主制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是雅典城邦自由公民的民主制度,就其城邦人口总数而言,仍是少数人的民主。
2、在雅典居民的生活中,存在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的尖锐冲突。
3、在雅典城邦民主政治制度下,在强调多数人裁定的时候没有相应地保护少数人的权利,这很容易导致多数暴政。
4、雅典城邦民主制的制度设计中大量采用了直接民主、抽签选举等形式,其目的是为了实现人民的统治。但是,频繁举行的大规模集会不可避免会导致民主质量的下降。
 
六、案例分析题(本题12分)
 
37.阅读下面的新闻材料,根据材料回答问题:
中新社华盛顿2011年8月12日电    美国一家联邦上诉法院12日裁定奥巴马力推的医改法案违宪,这是共和党为首的“反医改阵营”获得的又一胜利,使得成功上诉至最高法院谋求推翻该法案的可能性大增。
设在亚特兰大的联邦第十一巡回区的联邦上诉法院以2比1的表决结果裁定,国会去年通过的医改法案的强制参保条款违反宪法。该法案要求2014年起所有美国人必须购买医疗保险,否则将被处以罚款,但是宪法并未赋予国会这一权力,因此国会的这一举动越权。
医疗改革是奥巴马上台后全力推动的一项改革,经过一年多的漫长的磋商和妥协,医改法案终于在2010年3月获得美国国会参众两院通过,奥巴马也迅速签署了该法案。奥巴马医改法案的核心内容就是强制参保条款。凭借这一规定,美国目前3200多万没有医保的人有望获保,从而使全美医保覆盖率在2014年提升至95%,实现奥巴马“全民医保”的目标。 
但是,医改法案生效后,强制参保条款就一直备受争议,迄今美国有26个州发生了相关诉讼,弗吉尼亚、佛罗里达等州已经有联邦地区法院法官认定该条款违宪;在12日的投票中,一名由民主党提名的法官也投下反对票,这是首次有民主党提名的联邦法官对法案表示反对。
由于在美国任何一场官司只要涉及到联邦宪法和法律,就可以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因此,第十一巡回区上诉法院做出的裁定并不意味着这场官司的终结。人们预计,今年10月最高法院开庭后,相信无法回避这场因医改法案引发的争议,很可能会决定受理此案,一旦如此,最高法院将最晚在明年夏天做出裁决,届时将注定对5个月后就举行的美国总统大选造成重大影响。
回答以下问题:
根据上述案例,说明:
(1)美国总统和国会两院在联邦立法过程中各自具有什么作用?5-190
答:
一、提出法案 
一部法案的草图是某些人根据社会的需要或为自己的利益构想出来的,这种思路要整理成文,通过法定的形式提交给议会。有权提出法案的主体主要有:
1、议员 
在许多国家的宪法中,有议员是提出立法建议的主体的规定。如美国宪法规定,提案权属于国会两院议员,所有议案必须由议员在他所在的议院提出,而其他机关和个人无权提出法案。在政治实践中,政府没有提案权,行政部门草拟的议案只能通过一位议员提出,美国总统也只能委托议员提出法案。 
2、政府 
大多数西方国家的宪法都规定政府(行政部门)有权提出法案。在实行三权分立的美国,总统每年都向国会提交国情咨文和经济咨文。咨文虽然不是提案,但实际上是确定了国会每年立法的优先次序和基本倾向。 
3、议会中的委员会 
美国宪法规定,法案由议员个人提出,但是,议员提交的法案是否进一步提交给全院大会则要由各相关的委员会决定。从这个意义上说,委员会也有向议会提出法案的权力。 
4、国家元首 
有些国家明文规定国家元首有立法创议权,如比利时宪法和法律明文规定比利时国王有权向议会提出立法建议。有些国家根据宪法惯例或实践,由国王将政府的立法计划纲要提交议会,如英国、荷兰、约旦等国。英国君主在每届议会开始时在上院发表的演说是政府(内阁)一手策划的,概括了新一届政府的立法纲要,相当于美国总统的国情咨文。 
5 、一定数量的公民 
有一些国家规定,一定数量的选民可以行使创制权,可以提出立法的动议。美国一些州的法律规定,如有3%以上的选民签名,可以提出法律草案。意大利的法律规定,5万名以上的选民可以提出法律草案。另外,有一些国家根据习惯,地方当局、社团、公司法人亦可提出议案。 
二、审议法案 
包括委员会的审议和议院的辩论。在西方国家议会的立法活动中,对议案正式审议通常有一读、二读与三读程序。
1、一读程序比较简单,是指法案由委员会审查后交给议会讨论、辩论或提出修改意见,随后进行表决。
2、二读程序是指在议会大会在法案提交委员会之前,对法案的原则进行辩论、讨论,完成一读;法案转交委员会进行审议修改,委员会提出审议报告,再由议会大会针对委员会的报告进行第二次讨论、辩论,最后进行表决,这是第二读。
3、三读程序比较复杂,在具体的做法上各国也不尽相同。在不同的三读程序中,各国委员会在议会立法功能中表现的作用是不同的。在美国,由于议会中的委员会首先介入审议程序,并有权搁置法案,因而作用很大。在英国,议会大会首先对法案进行讨论和表决,然后交由委员会修改,委员会无权搁置法案,因而委员会作用较小。 
三、通过法案 
1、法案的表决通过程序可分为两种,法案的表决通过程序可分为两种:由议会表决通过;须由公民复决。 
2、在议会两院制的国家,下院通过的法案只是“议决的法案”,不是“法律”,下院议决的法案,必须采用相关立法程序经过上院同意通过之后才能成为法律。如果两院通过的法案文本有出入,还必须进行协商。如果先通过法案的一院对后通过法案的另一院的修改表示赞成,双方即形成一致。如果双方意见不能统一,这时各国的处理方式就有所不同。在美国,一般是成立一个两院协商委员会,协商出一个折中方案后再提交两院批准。如还是无法达成一致,法案便告夭折。
四、公布法律 
指议会通过的法律在法定刊物上予以正式公布,使该法律正式生效。国家元首的签署公布有两种类型,一是程序性的,一是实质性的。有权进行实质性签署的国家元首可以对议会提交的法案作出选择性处理。有权进行实质性签署的国家元首可以对议会提交的法案作出选择性处理。在美国,总统更是拥有几乎绝对的否决权。国会如果想推翻总统的否决权,必须以2/3多数重新通过该法案,在两党势均力敌的美国,这是很困难的。 
 
(2)美国的联邦法院可以对法律采取什么行动,这是一项什么权力?8-265
答:美国的联邦法院可以通过司法程序来审查立法和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违反宪法,这项权力是司法审查权。
 
(3)联邦地区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在美国联邦法院组织体系中的地位和职权。8-256
答:
联邦地区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在美国联邦法院组织体系中的地位和职权:
(1)联邦地区法院
联邦地区法院是初审管辖法院,但联邦地区法官审理的案件可能涉及不同州的公民,这时,他们也要应用有关州的法律。经联邦地区法院判决的案件,大多数可以上诉到联邦上诉法院,少数可以直接上诉到最高法院。
(2)联邦上诉法院
上诉法院只有上诉管辖权,受理辖区内不服联邦地区法院判决的案件的上诉。此外,还有一个特别的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办公地点也设在哥伦比亚特区,与其他12个上诉法院地位相同,但其管辖的地理范围涉及全国,而管辖的案件则限于涉及专利、商标、版权、合同、国内税收等专业领域的上诉案件,以及索赔法院和国际贸易法院判决的案件的上诉。
(3)最高法院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唯一由宪法直接规定设立的法院,也是联邦法院系统中的最高上诉法院。联邦最高法院的初审管辖权十分有限,只适用于两类案件:一是涉及大使、其他公使和领事的案件,另一类是一州为一方当事人的一切案件。但其上诉管辖权却非常广泛,一场官司可能从州法院开始,但只要涉及联邦宪法和法律,就可以从州最高法院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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