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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双通道”管理办法,企业按要求申请,这些情形直接调出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8日 来源:147采集

为进一步保障医保谈判药品的落地实施,提高谈判药的可及性,近日,湖南省医保局、湖南省卫健委联合印发了《湖南省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确定了双通道管理药品的调整范围程序,《办法》共分为六个章节,自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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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通道管理药品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施行统一的单行支付政策,双通道管理药品费用支付不设立起付线,住院结算时不纳入分段政策支付。

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参保患者发生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根据双通道管理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城镇职工按70%的医保报销比例、城乡居民按60%的医保报销比例,先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超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后,参加了城镇职工大病互助或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由城镇职工大病互助或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按规定支付,双通道管理药品的个人自付费用不再纳入大病互助或者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双通道管理药品实际报销金额计入年度城镇职工或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部分不予支付。双通道管理药品待遇标准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基金运行情况、筹资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

享受门诊特殊病医保待遇的参保患者,按诊疗计划需使用双通道管理药品的,按双通道管理药品待遇标准单行结算支付,不纳入门诊特殊病种医保支付限额。

治疗重特大(罕见)疾病药品、价格昂贵药品转变为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药品。

和以往规定相比,药品需满足的条件有所改变,由治疗重特大(罕见)疾病药品价格昂贵药品转变为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为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适合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定点零售药店渠道供应保障,原则上通过谈判机制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

此外,管理模式也有改变,由原特药的商品名管理转变为双通道药品通用名管理模式,同通用名同医保目录剂型的药品按企业自愿申请的原则,经相关程序并确定支付标准后,纳入双通道使用管理范围。

建立药品支付标准。按照国家药品支付标准的规定确定双通道药品支付标准。实行单行支付结算政策。双通道管理药品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实行统一的单行支付政策,住院结算时不纳入分段政策支付,实现参保患者住院、门诊和药店双通道药品医保报销待遇统一。

申请新增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同通用名及续约的药品等,企业按要求提出纳入申请,经专家遴选评审后通过程序纳入双通道管理药品支付范围。

1.新增谈判品种按要求提交纳入双通道申请报告:含药品基本情况、临床疗效、参与国家医保谈判支付标准和挂网采购价格、在湘进院情况、销售情况、申请意愿及原因、服务承诺及惠民措施等。申请新增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由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组织专家遴选评审,对于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品种,通过程序可纳入双通道管理药品支付范围。纳入双通道的新增国家谈判药品执行国家确定的协议期,转入常规准入部分的原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协议期原则上为两年。

2.同通用名、同质量层次、同医保目录剂型药品按要求提交纳入双通道申请报告:含药品基本情况、临床疗效、参与国家医保谈判支付标准和挂网采购价格、在湘进院情况、销售情况、申请意愿及原因、服务承诺及惠民措施、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需提供依据报告等。由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经相关程序确定支付标准后纳入双通道管理,原则上每年开展两次。

3.续约品种按要求提交双通道续约申请报告:含药品销售情况、协议期患者基本情况、挂网采购价格和拟续约医保支付标准、申请意愿及原因、服务承诺及惠民措施等。协议到期国家续约成功的谈判药品,经企业自愿申请,省级医保行政部门确定后,双通道管理执行国家新的协议期。协议到期国家续约不成功调出医保药品目录的谈判药品,同步调出双通道管理药品目录范围。其它到期药品,由省级医保行政部门通过相关程序进行续约,续约协议期原则上为两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调出双通道管理药品目录:

1.被药品监管部门撤销、吊销或者注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以及因质量问题被通报的药品;

2.被有关部门列入负面清单的药品;

3.通过弄虚作假等违规手段进入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的药品;

4.未履行协议约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应当直接调出的其他情形。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经省级医保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后,可以调出双通道管理药品目录:

1.在同治疗领域中,价格或者费用明显偏高且没有合理理由的药品;

2.临床价值不确切,临床上有更好的替代药品;

3.其他不符合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等条件的药品。

提供双通道购药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应按要求对双通道药品做到应采尽采,满足参保患者用药需求。

要加强对双通道管理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完善药品用药指南和规范,规范诊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提供双通道购药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召开药事管理会议,不得以医保总额控制、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限制、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双通道管理药品的供应保障与合理使用。

提供双通道购药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要确保药品供应,保障患者用药需求,同时要遵守谈判药品价格规定,不得以超过国家谈判约定的支付标准销售。

根据双通道管理药品的给药途径及需求,将药品配送至参保患者就诊医院或者发放给参保患者。双通道管理药品的注射制剂应由定点零售药店安全及时配送至就诊医院。

双通道管理药品生产企业协助定点药店与就诊医院做好药品配送及在医院使用等相关工作。双通道药店应按照要求建立相关药品流通码监控系统,实现药品流通信息可全程追溯,确保用药安全。

此外,双通道管理药品责任医生应根据药品限定支付范围,签署医师审核意见,接诊时应认真核对参保患者身份,做到人证卡相符,真实记录病情开药时间和剂量。参保人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