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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自考转专业申请需标明理由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5日 来源:湖南大学自考
       不少考生在报考甚至考过一两次之后想要换专业,有的是因为所报的专业难考;有的是因换了工作,就业方向不同了;还有的是考证需要,特定某些专业的学生才能考。无论是那种情况,考生在申请转专业的时候一定要写明理由。另外,提醒大家湖南大学自考转专业政策越来越严,建议考生在报名之初就想好专业,除非有非换不可的理由,否则尽量不要临时换专业。下面自考办的老师跟大家介绍一些转考的详情。
       全国自考委员会决定,凡全国自考委停止办理毕业证的专业,如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入相近专业或其他专业继续参加考试。考生转专业后,按所报新专业重新办理准考证,原准考证作废,但此证与单科成绩合格证一样,应妥善保存以备毕业时查用。原专业已考试合格课程与新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或高于)的,可不再重复考试。
       考生因工作岗位变动、专业不对口等原因确需改报(转)专业,申请者应持 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在报名前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签署意见,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改报专业。跨省转考者,在转入省无原报考专业的,经转入省考办同意后,可改报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经全国考委批准停考的专业,在籍考生可改报相近或其它专业。经批准予以改报专业的考生,原准考证注销作废,换发新证。考生原已合格的课程,如与新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一致的,可以免考。
       另外,由于各地政策不同,提醒大家要注意各地考办的最新规定,以免影响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