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大学自考免考手续的办理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3日 来源:湖南大学自考办
一、准备材料:
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原毕业专业学习成绩或加盖当地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件。免试的条件不同,需要准备的资料也不同。
1、自考生申请免试,凭单科课程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即可办理免试手续,原件交区自考办验收,填写免试表一式二份并附上复印件。
2、非自考毕业生符合免试条件申请课程免试者,凭原大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出的考生学籍登记表。此学籍登记表上包括考生在该大学里所学的全部课程成绩,学籍登记表的复印件上要求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有具体经办人签名,并且学籍登记表的复印件要签上“此材料从本人档案材料中提出”这句话,原件交区自考办验收,填写免试表一式二份并附上复印件即可。(考生本人档案在哪里,就到哪里复印学藉登记表,如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府复印档案)。
二、申请时间
考生在规定时间(上半年:3月1日-20日,下半年:9月1日-20日)向自考办提出申请,并附上准备的证明材料。
三、自考办审核
自考办审核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数据库报省自考办审批。课程免考批准后,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省自考办打印《免考课程合格证》发给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