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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10月考试推行课程过程性考核和课程学分认定工作的安排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31日 来源:湖南大学自考
自考工作会议材料之一
 
     关于2015年10月考试推行课程过程性考核和课程学分认定工作的安排
各助学单位:
我院关于开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过程性考核与学分认定试点的工作已于今年4月在部分助学单位试行。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做好今年10月考试课程过程性考核和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此项工作相关事项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1、有意愿单位向我校递交申请报告,并制定好具体实施方案。实行试点单位采取自愿申报原则。对有在籍考生的助学单位,专业核心课均可申报实行课程过程性考核,高职高专院校除可申报实行过程性考核外,对公共基础课和选考课皆可申报实行课程学分认定。有意向的助学单位请在5月25日前将申请报告报我校,经我院审批合格后方可实行试点工作。此次没有申报的助学单位考生所报课程将不实行过程性考核与学分认定。申请报告内容包括试点专业、试点对象等。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根据我院下发的《湖南大学自学考试课程过程性考核试点方案》、《湖南大学自学考试课程学分认定试点方案》二个文件(见附件),认真研读,结合本助学单位实际,制定好具体实施方案,方案包括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例如各项表格的制作、教务部门专业教师的配备、学生管理部门班主任的安排、计算机网络机房的配备等,审批后将按方案于2015年5月底正式开始实施,我院将派工作领导小组到各助学单位检查、指导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同时将随时迎接省、市领导对改革试点工作的检查。
2、与我院签订《合作协议书》。向我院递交申请报告且符合改革试点要求的助学单位,经我院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与我院签订《合作协议书》(附件四),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签订协议的助学单位应重视此项工作,成立改革试点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牵头,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全过程的具体实施。
3、根据《湖南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课程设置》文件要求,从2015年5月起到暑假放假前,按新课程体系标准和10月报考计划做好2015年10月考期报考工作和教材订购工作。10月我院试点专业为会计(专、本)、金融(本)、工商企业管理(专、本)、企业财务管理(本)、人力资源管理(本)、经济法学(本)、等12个专业。
4、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方案具体实施环节应在本学期暑假放假前召集学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向参与试点学生传达文件精神,让学生完全明白整个试点工作的实施过程及应该做好的各项工作。
在试点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可随时向我自考办咨询,并将执行情况随时反馈给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