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湖南自考毕业证书领取时间:8月上旬。
注:具体时间当地自考办会另行通知,预计时间是:8月2日--10日。我校学生,教务老师会一一通知学生来校领取。
一、领取地址:
在当地自考办领取,助学班的学生在所在助学站领取,即学生申请毕业证的地方领取。凡在我校报名的学生,直接来学校领取,学校地址:湖南大学南校区(长沙市岳麓区大学城麓山路171号)。
二、领取方式:
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缴费单。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他人代领,领取时应携带:考生本人签名的委托书、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代领人身份证和这三证的复印件(三证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代领人要在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领取的毕业专业名称及代码)。
三、更正时间:8月10日-20日。
毕业生领回毕业证书后,发现姓名或身份证号码有误并要求更正的,在省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内(每年的8月10日-20日修改为当年6月毕业证书差错;2月10日―20日修改上一年12月毕业证书差错),考生须持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有关证明材料、户口本、身份证、考籍证等,到所在市级考办(主办学校考办)提出书面申请,经省级考办审批同意后,进行统一修改。逾期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错误,均不能再进行更正。
四、注意事项:
1、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领取《毕业证书》的考生,请于11月15-16日到所在自考办领取。
2、个别经湖南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审核不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由自考办通知考生领回申请材料。
3、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只制发一次,遗失不补。如领取《毕业证书》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和代领者承担。